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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本校側門周邊人行道為全面禁菸場所

1.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本校側門周邊人行道為全面禁菸場所,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為宣導期;115年5月1日起,若在該地點吸菸者,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2.敬請全校師生勿在該地點吸菸,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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