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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校園安全」關東旗創意設計比賽活動

一、比賽主題:校園安全、防制藥物濫用、反詐騙、反霸凌

二、收件時間:114年2月24日至3月28日止

三、收件地點:軍訓室-韓光宗 教官(幼保大樓1F) 進修學務組-商益民 教官

四、作品製作規定:

1.作品必須為參賽者未經公開發表的原創作品。

2.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

3.參賽作品之版權概歸軍訓室所有,有權使用、複製及派發作品的全部或 部分內容作推廣之用。

4.每件作品參與人數一員,每人作品限二件(含)以下;超出二件者由承 辦單位選擇二件作品參賽。

5.製作方式:以電腦繪圖為主。

6.作品規格:符合活動主題之電子檔,格式為power point檔,投影片方向為直向,版面設定為寬度55公分、高度140公分;請至軍訓室暨校安中心網頁下載報名表,連同檔案交至韓光宗教官處(教官室)。

7.參賽作品須繳交報名表及書寫內容,違反規定之作品,不予評比。

五、獎勵規定:取下列名次(日間部、進修學務組及進修院校共同評比)

第1名:獎狀乙幀、禮券1200元/每人

第2名:獎狀乙幀、禮券1000元/每人

第3名:獎狀乙幀、禮券 800元/每人

佳作二名:獎狀乙幀、禮券600元/每人

六、一般規定:

1.為鼓勵同學參加學校活動,只要參賽每人核予嘉獎乙次,獲獎者核予嘉獎二次,並給予服務學習專業時數證明2小時。

2.一年級每班務必繳交一件作品參賽;其他各年班鼓勵繳交作品參賽;各班作品件數無限,惟每人以2件作品參賽為限,參賽獎勵亦以嘉獎2次為上限(得獎獎勵不在此限),違反規定者由主辦單位自行篩選2件作品參賽,當事人不得異議。

3.參加評比作品恕不退件。

4.比賽不得有冒名或頂替情事,參賽作品應遵從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 得抄襲,做假或剽竊他人作品,若經承辦單位或他人檢舉,查證屬實者,取 消參賽資格;若因而得獎者,獎金一律追回並行政處分,如情節輕微者,記過乙次。

分類: 校園安全
單位: 軍訓暨校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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