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正修科大學生交通安全服務社團組織章程

正修科技大學 交通安全服務社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社團定名為「交通安全服務社」,簡稱為「交安社」,隸屬於正修科技大學之服務性社團。
第二條 本社團之宗旨及目標-
1. 推動並參與和交通安全有關之各項宣教活動及實務操作,減少意外事件之發生率。
2. 提昇學生對「交通安全」及「服務眾人」之雙重認知。
3. 可藉社團的方式將同樣對交通安全服務理念相同者聚集一起分享、討論。
4. 藉由舉辦社團活動可讓大家了解到交安社的社團宗旨。
5. 與校外同性質社團或機關團體交流,以拓展學習領域及心得交換,並檢討改進之。
第二章 組織
第一條 指導老師經學生事務處核准聘請。
第二條 本社團設社長、副社長各一人,由業務承辦教官推薦﹙須為本校交通隊二年級以上學生﹚經社員大會通過﹙出席人數二分之ㄧ以上表決通過﹚後任之,任期一年。
第三條 社長職務為-
1. 負責召開重要幹部會議。
2. 推動社務及各項活動。
3. 負責社團幹部之協調。
4. 代表本社團出席校內、外會議。
5. 規劃本社團發展方向。
第四條 副社長職務為-
1. 協助社長推動社務。
2. 培訓社團幹部。
3. 處理社團上課曠缺事宜。
4. 社長因故不克執行職務時代理之。
第五條 本社團設有文書、美宣、總務、器材、活動、公關、資訊等股,由社員、前任幹部提名,經會員大會通過﹙出席人數二分之ㄧ以上表決通過﹚任之,任期一學期。
第六條 各幹部可連任乙次,執行社務事項各司其職。各幹部若為畢業年班,可於任期滿 1/2後與新接任幹部辦理交接及經驗傳承。
第三章 會議
第一條 社員大會:由社長召開集會。
1. 對象:全體社員,並請指導老師出席。
2. 時間:每學期之期初、期末各乙次。
第二條 幹部會議、臨時(活動)會議等,視需要不定時舉行,由社長、副社長或活動負責人召開。
第三條 學校各社團負責人的不定時開會,由學生活動中心召開,本社由社長(副社長)代表出席,若社長(副社長)無法出席,則由其他幹部代表出席會議。
第四章 經費
第一條 本社團經費之來源-
1. 課外活動組之補助。
2. 軍訓室之補助。
3. 其他。
第二條 經費使用之範圍-
1. 舉辦各項活動所需之一切費用。
2. 文宣、海報及器材費。
3. 其他。
第五章 社員
第一條 凡本校之學生,對交通安全服務有興趣者,經本社招生即可成為本社之社員。
第二條 社員請假應按學校之規定,無故缺席者記曠課乙次。
第三條 社員經退社,已繳交之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第四條 本社社員應享有的權力-
1. 社員有權合理使用社團上一切資源,及主動參與社務的一般運作。
2. 社員有提案、表決、選舉、被選舉 (社長、副社長除外)及罷免之權力。
3. 優良社員獎:對有傑出表現及對本社團有重大供獻之社員,將報請學校予以獎勵。
第六章 各股職務
文書股
1. 會議記錄之整理與資料保存及建檔。
2. 社員資料之製作。
3. 整理活動報告書。
4. 上課文宣品之準備。
美宣股
1. 活動海報之繪製與張貼。
2. 協助文書股有關美宣之一切事務。
3. 每週上課及活動時之攝影記錄。
總務股
1. 負責財務管理、各項經費之收支記錄、帳目整理。
2. 定期公佈社務財政狀況。
3. 經費補助之申請。
4. 活動所需用物品之採購。
活動股
1. 負責各項活動之策劃,製作活動企劃書,活動記錄,活動報告書之部份內容。
2. 活動場地安排及設計。
器材股
1. 負責活動所需之器材租借、點收管理及使用。
2. 場地、器材之申請。
3. 整理及保管社團器材。
4. 辦理社員之租借物明細表。
公關股
1. 負責平時活動之聯絡及通知。
2. 與校外相關社團、機關團體之聯絡事宜。
3. 舉辦社團成員聯誼活動。
資訊股
1. 負責網頁之策劃、製作,相片、相簿整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一條 若正、副社長或各股幹部因故無法執行其職務時,由業務承辦教官另指定代理人代理之。
第二條 本章程之修改需向幹部會議提案報備,並附章程修改內容,經各股股長三分之二以上人數同意及會議人數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後,送課外活動組核定修改及公佈。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