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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請各級學校至防災教育資訊網-113防災校園專區」完成學校基本資料及查詢學校災害潛勢判釋結果

一、依據本部「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暨「各級學
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辦理。
二、為協助學校掌握校園災害潛勢,據以辦理災害管理等各項
工作及完備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請督導轄屬學校完成資料
更新及線上檢視作業。
三、查詢作業流程說明如下:
(一)學校請至防災教育資訊網(https://disaster.moe.edu.
tw/WebMoeInfo/NewInfo)登入,並至防災校園專區點選
「GIS圖臺」進行查詢。
(二)依災害潛勢評估結果,逕自下載新版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進行編撰。
(三)評估結果倘有疑慮,請依「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
規定」之潛勢分級申復作業流程辦理。
四、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及本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協助轉知主管之學校。
五、本案諮詢窗口: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吳美瑩小姐、張
雅筠小姐,電話:02-23931122分機66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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