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依行政院113年7月1日院臺忠字第1135012378號函
頒「113年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及本部113年6月20日
召開「113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
演練實施計畫(草案)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113年國家防災日訂於9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時21分辦理,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至少完成實施計畫「各級學校及
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附件1)之「趴
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演練。請教師將「學校
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附件2)向學生說明地震避難
疏散原則。
三、請將「國家防災日海報」(附件3)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
加強宣導。
四、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在地學校需求,自行規劃於9月份
完成演練流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應於9月份自行
訂定演練日期,幼兒園欲接收地震警報請參考「幼兒園地
震預警警報接收方式」(附件4)。
五、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得依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擇定災害情境
設定進行避震掩護演練,相關情境演練請參考「地震演練
情境應變」(附件5)。
六、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演練結束後,於113年9月1日至113
年10月31日將演練照片上傳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網站
(https://www.tfdp.com.tw)。另消防署消防防災館設有
線上防災虛擬體驗館及民眾防災體驗館,歡迎各級學校及
幼兒園踴躍體驗與參觀。
七、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113年8月9日前將所轄實施計畫函
報本部備查,並檢附「113年度國家防日示範觀摩演練學校
特色說明表」(附件6),函送本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