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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園安全-電子海報創意設計比賽活動

一、比賽主題:以校園安全、反霸凌、防制詐騙、防制藥物濫用為主題。

二、收件時間:11399日至1018日止

三、收件地點:軍訓暨校安中心-韓光宗教官、進修學務組-商益民教官

四、作品製作規定:

  1.作品必須為參賽者未經公開發表的原創作品。

  2.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

  3.參賽作品之版權概歸軍訓暨校安中心所有,有權使用、複製及派發作品的    全部或部分內容作推廣之用。

  4.每件作品參與人數一員,每人作品限二件(含)以下;超出二件者由承辦    單位選擇二件作品參賽。

  5.製作方式:符合宣導主題之創意電子海報,以電腦繪圖為主,版面大小為    A4直式,電子檔格式為JPG檔。請於軍訓暨校安中心網頁下載報名表,並    將作品電子檔,親自交檔案至軍訓暨校安中心韓光宗教官,或以電子郵件寄送,惟寄送後請來電確認

  6.參賽作品須繳交報名表及書寫內容,違反規定之作品,不予評比。

五、獎勵規定:取下列名次(日間部、進修學務組共同評比)

  第一名:獎狀乙幀、禮券1500/每人。

  第二名:獎狀乙幀、禮券1300/每人。

  第三名:獎狀乙幀、禮券1000/每人。

    佳作(2):獎狀乙幀、禮券800/每人。

六、一般規定:

  1.為鼓勵同學參加學校活動,只要參賽作品每人核予嘉獎乙次,獲獎者核予嘉獎二次;並給予服務學習專業時數證明2小時。

  2.一年級每班務必繳交一件作品參賽;其他各年班鼓勵繳交作品參賽;各班作品件數無限,惟每人以2件作品參賽為限,參賽獎勵亦以嘉獎2次為上限(得獎獎勵不在此限),違反規定者由主辦單位自行篩選2件作品參賽,當事人不得異議。

  3.參加評比作品恕不退件。

  4.比賽不得有冒名或頂替情事,參賽作品應遵從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抄襲,做假或剽竊他人作品,若經承辦單位或他人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因而得獎者,獎金一律追回並行政處分,如情節輕微者,記過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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